| 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护照遗失补发旅行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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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4日修订 一、因公护照指外交、公务及公务普通护照。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护照遗失,本人应亲自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补发旅行证回国. 二、请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 小2寸(48mm X 33mm)彩色相片3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 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3. 护照遗失报告,内容包括:遗失护照的号码、种类、发照时间、发照机关、工作单位、派遣部门,出国目的,护照遗失情况; 4. 遗失或被盗护照复印件(如果有); 5. 能证明中国国籍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等(如有)。 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
办证时间不确定。 如情况紧急,可自行与国内派遣部门联系。使领馆将根据当事人国内派遣部门或原护照发照机关的通知颁发旅行证。 四、费用 1、旅行证:25美元。 2、接受信用卡(VISA、MasterCard)、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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