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儿童赴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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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4日修订 一、在美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如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已加入美国籍(持美国护照)或已取得美国绿卡,该儿童前往中国应办理签证。 (2)儿童父母任何一方的外国护照或美国绿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资料页);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美国出生的儿童,如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并均未取得美国绿卡,该儿童前往中国应申请中国旅行证(2年有效)。请提供: (3)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4) 小2寸(48mm X 33mm)彩色相片3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 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三、办理方式及时间 1、申请签证,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按领区划分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2、申请旅行证,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需按领区划分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如父母一方来馆办理,需提供另一方同意该儿童回国的信函。
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取证(上午11:30前提交申请,可于当天下午2:30-3:00取证),加收30美元特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加收20美元加急费。 四、费用、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五、申请表可由儿童父母填写、签署。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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