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私护照遗失补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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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19日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中国护照。 一、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 X 33mm)彩色相片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 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3、遗失或被盗护照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延期页、来美签证页; 4、在美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美国“绿卡”、工作证、I-20表等); 5、遗失或被盗护照书面声明。内容包括:旅美前后经历,遗失或被盗护照地点、经过,护照号码、发照时间、签发地点,本人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6、报警记录。 二、办证方式 本人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可以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但大使馆可提供回邮服务,详见《邮寄办证须知》。 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费用 1、办理时间不确定,我馆会电话通知取证时间,办理费用105美元。 2、接受信用卡(VISA、MasterCard)、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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