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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护照遗失补发

                                                                                                                      2008年09月19日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中国护照。

     一、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 X 33mm)彩色相片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 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3、遗失或被盗护照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延期页、来美签证页;

4、在美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美国绿卡、工作证、I-20表等);

5、遗失或被盗护照书面声明。内容包括:旅美前后经历,遗失或被盗护照地点、经过,护照号码、发照时间、签发地点,本人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6、报警记录。

    二、办证方式

       本人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可以邮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但大使馆可提供回邮服务,详见《邮寄办证须知》

      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费用

1办理时间不确定,我馆会电话通知取证时间,办理费用105美元。

       2接受信用卡(VISAMasterCard)、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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