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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护照加注

2008年9月19日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中国护照自动作废,不能办理各类护照加注。

  一、加注种类

  1、改随夫姓;
       2
、增加外文名字

  二、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美签证页(如有);

  3、如获美国绿卡,需提供绿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2X2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5、提供与加注内容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法院更名证书、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

  • 不受理婚姻状况、职业等加注。如确有需要,可申请换发护照。

  三、办证方式

  本人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如因故不能亲自前来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或邮寄办理(详见《邮寄办证须知》)。无需提前预约。

  四、办证时间和费用

  1、到馆办理: 4个工作日,10美元;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上午1130前提交申请,可于当天下午230-300取证),另加收30美元特急费;2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20美元加急费。

  2、邮寄办理:另交邮寄服务费5美元,并提供自付邮费的FedExExpress Mail等回邮信封。邮寄申请没有加急服务。详见《邮寄办证须知》

              3、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MASTERVISA卡,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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