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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中国护照自动作废,不能办理各类护照加注。
一、加注种类:
1、改随夫姓;
2、增加“外文名字”。
二、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美签证页(如有);
3、如获美国“绿卡”,需提供“绿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2X2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5、提供与加注内容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法院更名证书、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
三、办证方式
本人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如因故不能亲自前来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或邮寄办理(详见《邮寄申请须知》)。
四、办证时间和费用
1、到馆办理: 4个工作日,10美元;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上午11:30前提交申请,可于当天下午2:30-3:00取证),另加收30美元特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20美元加急费。
2、邮寄办理:另交邮寄服务费5美元,并提供自付邮费的FedEx、Express Mail等回邮信封。邮寄申请没有加急服务。详见《邮寄申请须知》 。
3、接受信用卡(VISA、MasterCard)、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现金。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