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护照、签证、公证认证
>
重要通知
关于为海外居住的台湾居民颁发一年多次入港许可的通知
根据外交部领事司通知,自2007年1月15日起,海外居住的台湾居民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一年多次入港许可,但申请人须持有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的返回居住地的证明文件。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
相关新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