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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2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全文)(02/27/08)

 

   今天上午10时,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主持,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副司长周若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出台的有关惠台政策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会上,范丽青还介绍了台湾

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情况及大陆主要银行对台资企业的融资情况,并就台当局“陆委会”杜撰所谓“2005年共识”及台当局歪曲事实污蔑大陆给赴台游设障碍进行驳斥。下面是文字实录:

    [范丽青]:大家好,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10:01]

    [范丽青]: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三位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向大家介绍近期出台有关惠及台湾同胞政策的情况,他们是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先生;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副司长周若军女士;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先生。 [10:07]

    [范丽青]:下面首先请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副主任发布关于欢迎台湾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的事情。 [10:07]

    [毛群安]:很高兴来到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和在座媒体朋友交流。

    经过研究,卫生部决定,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通过认定方式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布。

    规定的条件有三条: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二是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三是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10:08]

    [毛群安]: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仍按照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认定条件及办法同时对香港、澳门地区的医师适用。

    我们欢迎台湾的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这对于沟通海峡两岸的医学学术交流,造福两岸人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为在内地从事各种商务和其他活动的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到熟悉和认可的医务人员的服务提供了便利。

    这就是我向大家通报的信息。谢谢。[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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